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吉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通知》(吉农经发2020[13]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的通知》(吉农政改发[2020]11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市、县两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根据各县(市、区)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拟将县(市、区)级112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79个示范家庭农场评定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同时,市农业农村局拟从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中择优推荐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6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8个。现将拟评定和拟推荐的示范单位(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4-3622747 联系人:刘国利
附件:公示名单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