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铁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部分)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3]17号)要求,圆满完成市本级“粮改饲”任务指标,结合我市本级实际,制定《四平市本级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平市本级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doc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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