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吉林省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全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促进农业转基因应用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转基因生物监管能力,优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案件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面对标农业农村部转基因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一是转基因安全监管队伍、装备、工作经费保障到位;二是试验、生产、加工、贸易各环境生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科研单位、试验基地、加工企业检查抽查覆盖到位;四是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加工许可等政务办理到位;五是转基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转基因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到位;六是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应用试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监管重点
(一)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的监管。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对本区域内的种子,重点是加强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在玉米苗期,组织执法人员对本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要查早、查小,对非法生产的转基因种子要立即铲除。同时对我市种子企业在新疆、甘肃等省外玉米制种基地全覆盖转基因检测,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转基因种子生产行为的发生。
(二)严肃约谈重点种子企业和经营门店。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对本区域内的种子企业和经营门店进行约谈,明确要求企业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不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经营适宜本地种植的合法合规品种。同时,严把种子质量关,从源头加强种子质量管理,杜绝质量不合格种子投放市场。
(三)做好舆情防控监管。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全员科普培训,做好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农民群众等关键群体的正面引导宣传,围绕网络热点谣言及时发布辟谣信息,提升科普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密切跟踪研判舆论走向,加大对谣言及不实信息的管控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包括科教、农业、法规、农业综合执法等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加强对本地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落实。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种子市场监管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是监管非法转基因责任工作的主体,建立专门工作机制。要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查处非法转基因种子执法力度。对种子管理机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工作疏忽大意,对本辖区非法转基因种子查而不实,“走马观花”,辖区内非法转基因种子问题突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其单位官网站公开,于6月上旬将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到指定邮箱,在6月10日、12月10日前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科教)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
(三)加强转基因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利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迅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农民科学选种,正规途径购种,教育企业守法经营。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维护稳定。
(四)加大检查力度。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下沉工作重心。开展地毯式排查,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业户,不放过非法转基因的任何一条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五)加大查处力度。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查处转基因种子案件,对销售非法转基因种子违法行为要依照法定程序严厉查处,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情况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将转基因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常态化,关键节点实行监管信息日报,案件情况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实行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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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