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序号十九)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不力。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尚未建成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一些已建成的收集处置设施长期闲置。四平市伊通县靠山镇一些畜禽粪污收集点也存在长期闲置问题。
整改目标:指导和服务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完善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和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
整改措施:
1.2022年4月底前,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各地开展2021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工作,并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的绩效考核工作。
2.2022年5月底前,各地对畜禽粪污收集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定期对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和收集点进行检查,避免发生闲置问题。8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地完善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体系运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加强收集点管护,确保稳定运行。
3.2022年8月底前,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畜禽粪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区域粪污处理中心和粪污收集点运行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12月底前,督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将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探索建立国家和省里“受益者付费”机制要求,保障收储运体系稳定运行。开展畜禽散养密集村(屯)粪污治理适用模式试点,探索推广粪污利用新技术新模式。
4.2022年6月底前,指导伊通县对靠山镇靠山村、护山村粪污收集点进行修复完善,确保正常使用。落实《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将粪污收集点利用情况纳入各乡镇政府的考核,确保粪污收集点正常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
1.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圆满完成我市及各县(市)区2021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工作,并取得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2.我局认真落实此项整改任务,积极组织各地开展粪污处理中心、收集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四平市畜禽粪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四农联字[2022]6号),切实加强畜禽粪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保证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稳定运行。2022年8月末完成全市村屯粪污收集点、区域集中处理中心、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问题隐患排查工作,并向五个县(市)区下发了工作提示单。截止目前,全市共下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告知单85份、提示单30份、反馈单1份。
3.印发了《四平市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四平市种植业与养殖业循环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关于落实粪肥沃土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划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并明确要求将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畴,探索建立“谁受益谁付费”机制,保障收储运体系稳定运行。
4.在梨树县喇嘛甸镇、鼎牛牧业试点十方集团菌剂处理粪污模式,在全市推广双辽市智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市场化运营经验,探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四平模式”。
5.2022年6月底前,指导伊通县完成对靠山镇靠山村、护山村粪污收集点进行修复完善,确保正常使用,并在伊通县开展菌酶协同发酵技术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6.目前,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超过92%,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100%。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
联 系 人:崔爽
联系电话:0434-3626353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