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3号),按照《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指南)》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成专家组对已申报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择优拟认定四平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市农广校)、四平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吉林工程职业学院,3家机构为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承担省厅最终确定的四平市本级2022年培育任务124人。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7月12日至7月18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3638544
附件: 四平市本级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拟定培训机构及任务分配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