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和四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四平市本级2019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项目实施方案四平的通知》(四农联字[2019]24号)要求,四平市铁东区、铁西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分别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自辖区内规模养殖企业申报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抽查组,分别对铁东区、铁西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验收合格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建设项目,按照30%的比例进行了抽查,其中铁东区验收项目补助资金303.30万元,铁西区验收项目补助资金27.30万元,项目总补助资金330.60万元(详情见附表)。现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单位及相关情况在四平市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从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9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市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434-3626353。
附件:四平市本级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确定及资金安排情况备案汇总表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