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局执法人员:于靖非、王卫东(执法证号:07030019006、07030019010)因调离执法岗位,现对上述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1日
初审:张贺 复审:李长胜 终审: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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