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黑土地保护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及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 工程质量与资金问题,项目资金挤占挪用、滞拨套取、拖欠工程款、审减资金不合理,影响工程质量。
2. 招标投标问题,违规拆分标段、设置不合理门槛、投标信息审核不严、围标串标、评标不规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
3. 运营管护问题,管护责任不明、管护资金不到位、管护措施流于形式、设施损毁未及时修复。
4. 违纪违法与作风问题,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害群众利益、监管缺位、问题整改不力。
(三)黑土地保护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 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不力问题,项目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不主动承接国家黑土地保护项目;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深翻、增施有机肥等重点任务完成率低;项目资金拨付拖延、滞留、挤占、挪用,虚报伪造数据套取资金;项目档案资料缺失、涂改、管理混乱;黑土地保护措施不到位,耕地质量指标连续下降。
2. 黑土地耕地动态监测监管不力问题,耕地质量监测点设置不达标、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监测工作无人负责、数据不上报、档案不健全;监测数据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失真失实。
3. “黑土粮仓”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力问题,黑土地保护技术对接服务不到位、科研生产脱节;“梨树模式”等成熟技术推广覆盖率低;面向农户、经营主体的技术培训次数少、覆盖率低;
4. 黑土地质量退化突出问题,秸秆还田、深翻、增施有机肥等核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不合规肥料,化肥农药利用率不达标;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农膜回收处置率不达标;黑土地耕层变薄、有机质下降、耕地等级退化。
5. 非法占用损毁农田基础设施问题,非法占用、破坏灌溉排水、机耕路、输配电、监测设施等;擅自改变设施用途、损毁设施功能;基础设施损毁后不及时修复、巡查管护流于形式;违法问题隐瞒不报、线索移交不及时、处置不到位。
6.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吃拿卡要、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优亲厚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验收环节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二、受理联系方式
(一)四平市征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4-3625897
0434-3622748
电子邮箱:spnwbgs@163.com
jlsspsnjj@126.com(邮件请标题注明:农业领域整治举报线索,下同)
(二)梨树县征集联系方式
1. 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5264818
电子邮箱:lsxjdk123456@163.com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5250912
电子邮箱:985844033@163.com
3. 黑土地保护利用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5264818
电子邮箱:517174296@qq.com
(三)伊通县征集联系方式
1. 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4222434
电子邮箱:2474970639@qq.com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4202011
电子邮箱:ytnfzx2025@163.com
3. 黑土地保护利用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4659668
电子邮箱:gmcdyx6666@163.com
(四)双辽市征集联系方式
1. 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7358558
电子邮箱:slnyjnjk@163.com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7200239
电子邮箱:slnyjxmk@163.com
3. 黑土地保护利用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7235488
电子邮箱:gaozihan0312@163.com
(五)铁东区征集联系方式
1. 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6030316
电子邮箱:nongziju@163.com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3030316
电子邮箱:13304351549@163.com
(六)铁西区征集联系方式
1. 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6093897
电子邮箱:1141775015@qq.com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
联系电话:0434-6094777
电子邮箱:sptxny@163.com
三、受理时间
具体受理时段: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五一”之后下午改为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紧急问题可发送邮件)。
四、受理说明
(一)问题反映具体要求
举报人反映问题时,需明确说明被举报对象(单位、个人)、问题发生地点、具体时间、问题详情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同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反馈处理结果。反映问题要条理清晰、内容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笼统表述。
(二)信息保密要求
受理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严格保密,严禁向被举报对象或无关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对泄露举报信息、包庇纵容被举报对象、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真实性要求
举报人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借机诽谤报复。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核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据材料,不得拒绝、阻碍核查工作正常开展。
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主动反映农业领域专项整治相关突出问题,共同推动农业领域规范有序发展。
本公告由四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