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吉财农〔2022〕399号)文件规定,市级财政每年要财政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并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2026年拟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400万元,用于支持发展乡村振兴项目,不断改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生产生活水平。根据铁东区、铁西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数量占比,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示公告。公示公告10天(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12日)如对公示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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