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5】15号)和《四平市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农联字【2025】8号)文件要求,经项目建设主体申报、组织实施等程序,项目单位四平市经济开发区清林奶牛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符合省市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实施方案要求,验收合格,特此公示。
本次公示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12月5日前向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铁西区英雄大路2056号
联系方式:3626353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