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秋粮生长发育,弥补局部地区因低温、寡照导致的受灾损失,市农业农村局近期将针对玉米主产区中受灾过水面积较多的区域,在平西乡、石岭镇、城东乡、山门镇四个乡镇开展“一喷多促”飞防作业。重点防治玉米大斑病、灰斑病等病害,同时改善玉米品质,提高产量,一次作业实现促玉米籽粒发育、促灌浆成熟和防治病害等多重功效。为确保飞防作业顺利进行,保障人畜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4年8月19日-8月20日。
二、飞防区域
四平市区域内集中连片适宜飞防的玉米田。无人机作业区:平西乡、石岭镇、城东乡、山门镇。
三、飞防用药
杀菌剂: 250克/升吡唑醚菌酯;植物生长调节剂:0.01%芸苔素内酯;叶面肥:99%磷酸二氢钾。
四、注意事项
无人机作业期间,请作业地区及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居民等做好相关防护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飞防期间,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人、物等造成威胁,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2.本次飞防所用药物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杀菌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实施低量喷雾,对人、畜、禽安全,对桑蚕、蜜蜂、鱼虾等存在有一定影响。为防止次生灾害,请相关养殖户在飞防作业前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报告情况,并自主采取迁移、避让等防范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为保障作业安全,飞防期间,严禁在无人机作业区内释放威胁飞行安全的低空飞行物(包括:风筝、气球、孔明灯、家鸽等)及燃放烟花、爆珠,严禁焚烧秸秆。禁止在无人机起降点周边围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
4.施药后五天内禁止在飞防区域内放牧或采食植物植株或果实。
5.对于违反规定,影响甚至危害飞机正常安全作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6日
(初审:庞建勋 复审:孟令伟 终审:马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