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司法局《关于制定四平市本级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设定罚款事项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四司执监字【202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四平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质量,增强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起草了《〈四平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2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spnwfg@163.com
电话:0434-3637841
邮递信件: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2056号四平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附件: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四平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