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本级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已经正式启动。根据《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2号),按照《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培育任务,择优认定不超过2家培育机构承担市本级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相关说明
(一)培训任务。市本级共培育高素质农民75人,参训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学员遴选范围 。培训对象应属本区域农民或返乡创业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心健康,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在当地有较好口碑。学员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老龄化严重地区,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学员年龄可适当延至 65 周岁,但不能超多班级人数的30%。项目管理部门及培训机构要按培训层级、类型,根据项目任务,合理划分确认培训对象数量,严格按培训内容和标准遴选学员。要组织有意愿、有需求的符合条件的农民通过手机下载“吉农云 APP”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育机构条件
按照省方案要求,培训机构原则上是必须是具备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师队伍的公办教育培训或农技推广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备相关涉农专业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
二是具有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
三是具备培训所需教学条件和食宿条件;
四是能开具正规培训费发票;
五是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三、申请报名
(一)申报时间:2023年7月8日—7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二)申报地点:四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促进科。
(三)申请方式:申请单位应按要求提供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凡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培训机构的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递交书面正式申请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等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开展培育工作的资质证明材料。所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审核认定
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评审组遵循自愿申报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申报单位是否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资质进行核实和评估,择优推荐培育机构,并经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市本级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竞研、姜来
联系电话:3261819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