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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07-05 15:42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防疫科
汛期动物防疫“十要十不要”

全市广大畜禽养殖场(户):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动物疫情也进入易发期。各县(市)区畜牧部门、各畜禽养殖场(户)要高度重视汛期动物防疫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加强饲养管理,强化防疫措施,做好无害化处理,降低动物疫情发生风险。

  (一)要提前储备防疫防汛物资;不要对动物防疫疏忽大意。

  (二)要加固维修圈舍,检修排水管道等排涝设施,保养排涝、应急等设备;不要等到发生洪涝灾害时再紧急修理准备。

  (三)要保持良好饲养环境,圈舍勤通风,及时清理粪便、更换垫料;不要对饲养环境置之不理,造成畜禽抵抗力下降。

  (四)要及时检查饲料储存场所,保证饲料干燥、清洁、无污染;不要用发霉变质饲料饲喂畜禽,防止发生中毒性疾病。

  (五)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隔离异常畜禽,快速排除疫情隐患;不要将患病畜禽和健康畜禽混群饲养。

  (六)要对抗体水平不合格、超过免疫保护期和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不要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疫苗免疫,尤其是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

  (七)要防范细菌性疫病,减少畜禽应激反应,接种疫苗或进行药物保健;不要长期过量使用抗生素,造成细菌耐药。

  (八)要强化环境消毒灭源,雨后及时排出积水,清扫场内污泥杂物,做好消毒;不要消毒不彻底、留有死角。

  (九)要及时清除蚊蝇幼虫孳生场所积水或填土覆盖,投放高效灭鼠剂灭鼠;不要随意丢弃发现的死鼠,造成疫病传播。

  (十)要及时搜集打捞因灾死亡畜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要宰杀、食用、出售和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防止动物疫情扩散蔓延。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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