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铁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1〕7号)中的《吉林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328号)以及《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资金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吉牧饲发〔2021〕13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草食型畜牧业发展,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推进粮改饲工作,现制定《四平市本级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四平市本级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21年 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