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吉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通知》(吉农经发2020[13]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的通知》(吉农政改发[2020]11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市、县两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目前创建活动已经全面完成,现将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名录予以发布(见附件)。各县(市、区)农业(农经)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全力营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要进一步落实有关规定,完善有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要充分利用示范创建成果,对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在指导、服务及项目扶持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加快培育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之率先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领军者。
希望被评为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做新表率、创新佳绩,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引领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整体运行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成员效益明显提升,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真正成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载体,成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努力为我市乡村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