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铁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促进梅花鹿等畜牧产业发展,提升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加快乡村振兴,强化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指南的通知》(吉牧联发[2020]8号)要求,结合我市本级畜牧产业发展实际,制定《2020年四平市本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0年四平市本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2020年四平市本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20年四平市本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20年四平市本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验收表
附件5:2020年四平市本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验收汇总表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