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本级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工程培育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按照吉农计财发〔2019〕8号《关于下发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培育任务,择优认定不超过5家培育机构承担市本级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相关说明
(一)培训任务。市本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150人,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含2018年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和新型职业女农民50人)108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42人。
(二)遴选范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轮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重点面向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农业后继者,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增强创业兴业能力;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重点面向全省贫困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满足当地确定的扶贫主导产业需求,开展产业扶贫带头人经营能力培训、贫困户专项生产技能培训,让贫困户具备依靠劳动改善生活的能力。
(三)培训要求及补助标准。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含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进行累计15天的集中培训,按人均不超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跟踪服务要持续进行,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后续指导服务不少于2年。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按照省里通知依托吉林大学进行,连续集中培训两年,所在培育机构协同吉林大学进行跟踪指导。
二、培育机构条件
按照省方案要求,培训机构原则上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涉农专业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
(二)具有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
(三)具备培训所需教学条件和食宿条件;
(四)能开具正规培训费发票;
(五)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三、申请报名
(一)申报时间: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4日。
(二)申报地点: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园艺特产科)207室。
(三)申请方式:申请单位应按要求提供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凡申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的培训机构的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递交书面正式申请文件、填报《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机构认定审批表》(见附表)、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等能够证明开展培育工作的资质证明材料。所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审核认定
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遵循自愿申报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申报单位是否具备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资质进行核实和评估,择优推荐培育机构,并经四平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育机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俊廷
联系电话:3638544
特此通告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