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4月以来,受极端气候影响,我省已有31个县(市、区)217个乡(镇)遭受风雹、低温冷冻、干旱等灾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特别是进入主汛期以来,各地发生强对流、雷暴等天气的频次明显增加,给受灾县(市)造成较大损失。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就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科学应对,全力以赴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地方支持和指导力度,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密切关注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加强部门间灾情会商研判,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的趋势分析,严密防范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要规范启动预警响应,切实提高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预警预报信息发布频率,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确保能够提前紧急疏散和转移安置灾害风险区群众。
三、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努力降低灾害风险和损失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可能多生的各类自然灾害,进一步组织开展灾害风险和隐患的再排查、再巡查、再检查,重点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养老院等机构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进一步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要从可能面临的最不利情况出发,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争取尽快完成整改,防止发生各类次生灾害,努力将灾害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
四、提高灾害应急处置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各类救灾物资和装备设施的统筹保障,扩大储备覆盖范围,优化布局,丰富储备种类和数量,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要加强地方党委政府与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协调联动。要加强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充实队伍,配置装备,强化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各级民政、水利、农业、国土、地震、气象等主要涉灾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统筹安排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发生重大灾情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要强化灾情信息管理,加强部门间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互通,认真执行灾情会商制度,协同做好灾情的统计汇总,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灾情信息,为救灾救助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反映的有关灾情信息,及时发布灾情,回应社会关切。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充分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及时调拨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安全住处。
吉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