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委,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局及有关单位:
为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农业生产经营理念、经营方式和技术,切实提高吉林省职业农民的创新创业水平,为加快推动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2017年四平市农委将组派3-4批全省杰出新型职业农民和经营主体带头人赴日本、韩国、欧洲等国家进行培训交流。为做好出国培训学员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省各地优秀青年农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从
事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
二、遴选条件
各地推荐的培训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正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且已连续从事5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二)县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引领带动作用强,生产经营规模大,对社会贡献突出。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接受能力强。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疾病。
(四)非国家公职人员。
(五)不包括参加过省农委组织赴国外培训的学员。
三、遴选程序
(一)各市(州)农委负责组织所辖城区的学员遴选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局负责组织本县(市、区)的学员遴选工作。各地也可委托培训机构进行遴选和推荐。每个单位最多推荐3人作为国外培训的备选人员。
(二)各市(州)农委和县(市、区)农业局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委。
(三)省农委将成立评审组,通过现场考察、答辩等方式对申报人进行复核,并根据所赴国家培训内容、名额及培训对象从事的产业等,最后确定参加培训人员。
四、申报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本人或企业荣誉证书(县级以上)和近期4寸全身生活照片(注明姓名)等。
(二)生产经营证明材料(工商注册证书、土地承包合同或协议、合作社成员入社协议复印件,各角度生产经营场所图片5张以上等相关材料)。
(三)产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批表(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组织农民赴国外培训可直接学习和感受国外最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是在省内培训和国内培训基础上的一个创新和探索,开创了我省多批次农民国外培训的先河。今年是第一年,机会难得,名额有限,各地要提高认识,把农民国外培训作为总体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抓好落实。
二要精心组织。各地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优中选优,精中选精,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推荐和审核,做到选准,选优,不漏推,不漏选,把真正符合条件的本地最优秀的培训对象推荐上,为他们创造最佳的培训机会。通过国外培训,进一步发挥他们创新创业的示范引领带头作用。
三要按时申报。各地要组织好材料汇总,并将申报材料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省农委科教处。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联系人:于成龙 于雷 联系电话:0431-88906430
邮箱:kjc0431@163.com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