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四平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质量,增强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7月17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邀请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论证组,就该条例中涉及市农业农村局罚款事项设定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了论证。
论证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孟令伟简要介绍了本部门涉及《四平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起草制定情况,并对制定依据、过程、内容进行详细解释。与会专家围绕自由裁量涉及的设立依据及各项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对该自由裁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论证,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给出论证结论。
通过研究论证,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将裁量空间具体细化为若干裁量阶次,确保裁量基准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进一步促进了地方法规的落地落实,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