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市直

区、县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首页>>工作动态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2-04-07 10:41   来源:四平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四平市疫情防控期间备春耕人员、车辆及物资流动管控工作方案

  2022年4月6日,四平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四平市疫情防控期间备春耕人员、车辆及物资流动管控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备春耕工作“应放尽放、应返尽返、应管尽管”部署要求,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备春耕生产工作,确保不误农时,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前提下,畅通备春耕生产人员、农资运输、农资保供绿色通道,确保实现“一天不耽误、一户不落下、一亩不撂荒”,坚决守住不发生种地农民不能返乡、耕地撂荒、农资保供不到位、不及时的底线。

  二、重点措施

  (一)加强春耕生产人员流动管理

  1.对现居住四平市城区、拟返回生产地(我市区域)的农民,由现居住社区出具所在小区近7天内无阳性病例、本人非密接、次密接人员的《四平市备春耕返乡人员健康证明》后,可返回生产地。对现居住市城区、需到近郊区从事春耕生产的,也须持有《四平市备春耕返乡人员健康证明》,且由属地政府负责闭环管理,规定作业路线,确保防疫安全。封控小区居住人员,按我市有关防疫政策管理,不得流动。

  2.对域外地区返平参加春耕生产活动的农民,要满足以下条件:居住在封控区的农民,所在楼栋(自然屯)近7日无新发病例,近7日内至少3次以上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当日落地抗原检测阴性,允许返乡;居住在管控区的农民,已经居家隔离7日的,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当日落地抗原检测阴性,允许返乡;居住在防范区的农民,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当日落地抗原检测阴性,允许返乡;在企业、工地等闭环管理的农民,所在企业、工地等7日内无疫情,近7日内至少3次以上核酸检测为阴性,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当日落地抗原检测阴性,允许返乡。返乡农民应不属于密接、次密接人员,且健康码、行程码正常。从封控区、管控区返乡农民须居家隔离7日,确保足不出户。

  3.各县(市)区、乡镇、村要做好春耕生产流动人员的增减备案、动态更新,实时掌握需返乡人员信息,了解其具体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协调解决车辆接送等问题,确保应返尽返。对因无交通工具不能及时返乡的从事春耕生产人员,由属地政府统一组织车辆接回,压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防疫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两不误。

  4.返乡农民由所在乡镇、村统一管理,返回后,要立即组织核酸检测,每人配发3个抗原试剂盒,村委会监督其在第2、4、7天分别进行抗原检测,出现阳性结果立即报告。返乡农民要服从当地疫情管控要求,实行闭环管理,开展一周健康监测,不得聚集,不得从事与春耕生产无关活动,疫情管控解除前,不得返回离开地。

  5.无法返平人员由属地政府县(乡、村)作为责任主体,制定预案,组建突击队,村委会要在尊重本人意愿前提下,采取代耕代种等方式把地种好,具体研究解决这部分农民种上地、种好地的问题。

  (二)加强春耕生产物资运输管理

  6.各县(市)区要统计需参加农资运输工作的人员(含农资运输驾驶员、装卸人员、运输管理员等),并为其出具农资运输证明。

  7.原则上不安排来自封控区的货车司机承担运输任务;来自管控区的货车司机,在承担运输任务前14天内至少参加3次核酸检测。对持有农资运输证明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人员,允许其出入小区(村屯)参与春耕农资运输工作。

  8.四平域内运送备春耕生产物资的车辆须持有《吉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司乘人员须持近三轮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吉祥码、行程码正常情况下,允许在全市范围内通行。

  9.对进入四平地区的域外农资运输车辆实行通行证互认互通,按照《关于加强疫情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车辆管理办法》执行,严格落实贴封条、封闭、消杀、闭环管理、“点对点”对接,在车辆返程出平时,封条完好无损可以放行。

  (三)加强备春耕生产农资保供管理

  10.加强对农资销售主体的监督管理,有序开放种子、化肥、农药、农机、饲料、兽药等销售门店及提供农资代购、农机租赁等服务的农业服务主体恢复经营,每天做好防疫消杀工作,合理限定接待人数,鼓励开展电话订购、网络订购、送货上门等服务。

  11.农资服务相关人员须持有近三轮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疫情防护,落实人员“点对点”、闭环管理措施,由属地实行一日抗原检测、一日核酸检测交替进行。

  12.对到店购买农资人员,须持有村(社区)开具的购买农资证明,由销售服务主体落实防疫查验措施。

  (四)加强春耕生产闭环作业管理

  13.各县(市)区有序放开农业生产,以村为单位组织农民分时下地、错峰耕田,按规定路线从事农业生产。

  14.对无疫情村屯,应以村屯为单元,制定备春耕生产工作方案,参加春耕生产的人员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要求,由村实行居住地和生产地“两点一线”管理,严禁到与生产无关的场所。

  15.对有疫情村屯,以乡镇、村屯为单位,组建“一对一服务突击队”,提供代耕代种或土地流转服务,真正做到闭环管理。

  16.要同步做好农村生活垃圾、防护废弃物、公共场所等消杀处理,落实闭环管理要求。

  三、工作要求

  17.县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和保春耕属地责任,压紧压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制定本地闭环管理工作方案。各地要系统梳理问题,建立工作整改台账,指定专人专责限时办理,确保问题即知即改、日清日结。

  18.各地不得以疫情防控之名,不得自行其是、层层加码、随意设障阻挠农民返乡、农资运输、农资保供。

  19.市县两级加强疫情防控、农民返乡、农资运输、农资保供、农资打假等工作监督检查,确保春耕有序进行。

  20.以上相关措施要严格执行,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耽误农时的,将对当事人严肃追责问责。

  21.以上内容与省相关文件向悖的,按省文件执行;四防指发(2022)31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四平市备春耕返乡人员健康证明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