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是不可替代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保证农业生产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正值备耕生产的关键时期,科学选用优良品种要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合法种子经营者。要到具有经营资质,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种子企业和门店去购买种子。要购买具有包装的种子,不要购买个人或流动商贩推销的种子和没有包装的散装种子。
认真查看种子标签。在购买种子时要认真查看种子标签(种子包装袋正反面印刷的文字和图案),购买包装袋上印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品种审定编号、二维码、质量指标(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标签规范、包装整齐的种子。
选择适区对路品种。农民朋友一定要购买经过吉林省和国家审定品种,以及经过引种备案的品种。种植面积较大时,要注意品种搭配,单一品种种植面积不要过大。对于花生、向日葵等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要谨慎购买,防止越区种植。
妥善保管好购种凭证。购买种子时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种发票或信誉卡,种子使用后要保管好种子包装袋和发票等相关物品,并留下少量种子(至少1小包没打开过的)保存,直至收获后,以备出现纠纷时举证之用。
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农民朋友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种子种植以后出现纠纷问题,应做好记录,保护好田间现场和证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一是与种子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请求当地种子管理(执法)部门出面调解。三是如果上述两种方法都没有解决问题,当事人要到当地种子管理(执法)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田间鉴定手续,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按《种子法》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解决纠纷。
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广大农民朋友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护,不要聚集,要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种子经营单位购买种子,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严禁购买和种植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农作物种子;慎重购买同一生态区引种备案品种,严禁越区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