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不断创新提升培训课程教育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六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一是坚持“第一节课制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国家要求、产业需要,农民期待,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是促进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的有效方式,能有效帮助农民朋友提升种养殖能力素质。教学环节邀请省市相关部门领导亲临现场监督指导培训。
二是坚持“小班教学制度”。培训对象面向经营主体带头人与职业农民等多种受众群体。设立班主任,建立班委会,建立微信群,师生之间、学员之间互动顺畅。
三是坚持“培训台帐制度”。有效确保《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台帐》信息清晰、完整、准确。
四是坚持现场核查制度。集中培训期间,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
五是坚持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员遴选、培训、监管、考核、发证等各环节档案。
六是坚持验收考核制度。培训任务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向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