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度统计,2019年我市土地适度规模面积达到416万亩,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180.4万亩,土地托管和代耕代种235.6万亩,占全市农户家庭承包面积的61.28%,连续4年农村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超过60%。
近几年来,为促进和推动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各地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落实。一是抓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调解仲裁管理服务体系,伊通县县级流转服务中心在全市率先搭建完成,乡级流转服务中心、村流转服务点基本实现乡村全覆盖;乡村调解、县级调解仲裁格局全面形成;两大体系的建立为农民群众提供了流转服务和权益保障。二是抓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通过开展带头人培训、开展省、市、县三级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落实中央和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扶持政策,有力的提升了我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运行质量和经济实力,吸纳土地的愿望和能力明显增强,更多的土地开始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凝聚。